关于在2013级本科生中开展创新学分认定的通知

浏览:1906次 发布日期:2017-02-22

根据《建筑工程学院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现在2013级本科学生中开展创新学分认定。请13土木、13工管全体同学填写《建筑工程学院创新学分申请表》,并附相应佐证材料(复印件),班级填写《XX班创新学分统计表》,于3月6日前统一上报至学工办,由建筑工程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及管理小组进行认定。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建筑工程学院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doc

衢州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doc

XX班创新学分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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