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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仪器设备使用规程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7日 浏览量:10

建筑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实验仪器设备使用规程

1、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是保证完成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必备条件之一,是固定资产的一部分,各实验室必须严格加强管理。

2、学生进行实验操作,特别是初次使用仪器设备时,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应首先介绍使用方法,并随时注意给予必要的指导。

3、实验室对所属的仪器设备,必须制定操作规程,并摆放明显处,以利于操作。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应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对不遵守操作规程的任何人员,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停止其继续使用仪器设备,若造成事故,按责任事故处理。

4、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必须按精密度分级使用。能用一般仪器设备解决的实验,不得使用精密仪器设备。

5、实验室对大型精密、贵重、稀缺的仪器设备,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专门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负责掌管和指导使用。其他人员和学生必须经过技术训练及考查合格后,方可独立使用。

6、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均配备一个《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使用后要严格按要求进行记录,以便统计年机时数。

7、实验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对仪器设备做到及时保养和维修,定期检查仪器设备,特别是电子仪器,必须定期通电使用,保持仪器设备完好率,确保教学、科研正常进行。

8、实验室每年根据上级要求,填报“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表”报实验室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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