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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浙江省第五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实验技能专项赛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2日 浏览量:10 |
关于组织参加浙江省第五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实验技能专项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强国建设与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高校实验教学改革,引导教师潜心实验教学,提升教师实验教学水平和自研自制教学仪器设备能力,加快建设以数字化为特征的实验教学新形态。根据《关于举办浙江省第五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实验技能专项赛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5〕3号)要求,我校将开展“浙江省第五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实验技能专项赛”(以下简称“大赛”)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类别设置 大赛分为实验教学比赛、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比赛两大类。实验教学比赛分为理工农医组和人文社科组,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比赛不分组别,实施细则分别见附件1和附件2。 二、参赛对象 我校在职教师。以个人或团队名义参赛均可,若以团队形式参赛时,团队成员须为我校在职教师,实验教学比赛团队成员包括1名主讲教师和不超过3名团队教师,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比赛团队成员包括1名负责人和不超过5名团队教师。 三、作品推荐 所有参赛作品均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推荐,并对参赛作品排序,于2025年4月18日前将比赛资料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实资处方正超浙政钉。其中,报名汇总表(见附件1-2和附件2-3)需交Word版和纸质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加盖部门章交至行政楼207),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参加大赛,每类比赛只能提交1件作品。学校根据作品质量择优推荐。 四、其他事宜 1.各二级学院(中心)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实验技能创新大赛作为提升实验教师创新能力的重要抓手,广泛发动教师积极参与,努力为教师参赛创造条件,并对本学院参赛作品内容进行严格把关。 2.参赛作品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否则一律取消参赛资格,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参赛教师本人承担。 附件:1.《实验教学比赛相关资料》 2.《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比赛相关资料》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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