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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1日 浏览量:10 |
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中心): 根据《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第二批项目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资〔2025〕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第二批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团队组成:项目团队不超过5名教师,项目负责人建议由相关学院(专业)的骨干教师或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室教学团队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填写项目申报书、组织教学实践、撰写教学案例等。 2.教学基础:项目团队需重视虚拟仿真教学工作,具有较为稳定的虚拟仿真教学管理队伍和开展虚拟仿真教学的资源、装备、平台等教学环境。 3.项目承诺:选派教师参加项目研讨和提交案例,组织学生开展虚拟仿真教学实践,开展虚拟仿真教学领域相关研究,开展项目总结工作等。 4.其他条件详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及流程 1.申报要求:现已开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学院(部门),至少填报1项。 2.材料填报:请各学院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完成《项目案例负责人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及《“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的填报。 3.形式审查: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与完整性审查,通过后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2-3项上报教育部。 三、材料报送要求 1.请申报学院于2025年3月26日前将《项目案例负责人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3)电子稿发实资处方正超浙政钉,逾期将不予受理。 2.项目案例团队需在2025年4月10日前提交《“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至学院(部门),由学院(部门)汇总后统一交至实资处实验科(行政楼207),学校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专家论证评审,择优推荐2-3项。 附件:1.《“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指南》 2.《“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申报书》 3.《项目案例负责人信息统计表》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5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