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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1日 浏览量:10

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中心):

根据《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第二批项目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资〔2025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第二批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团队组成:项目团队不超过5名教师,项目负责人建议由相关学院(专业)的骨干教师或虚拟仿真教学实验室教学团队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填写项目申报书、组织教学实践、撰写教学案例等。

2.教学基础:项目团队需重视虚拟仿真教学工作,具有较为稳定的虚拟仿真教学管理队伍和开展虚拟仿真教学的资源、装备、平台等教学环境。

3.项目承诺:选派教师参加项目研讨和提交案例,组织学生开展虚拟仿真教学实践,开展虚拟仿真教学领域相关研究,开展项目总结工作等。

4.其他条件详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及流程

1.申报要求:现已开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学院(部门),至少填报1项。

2.材料填报:请各学院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完成《项目案例负责人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及《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的填报。

3.形式审查: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与完整性审查,通过后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2-3项上报教育部。

三、材料报送要求

1.请申报学院于2025326日前将《项目案例负责人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3)电子稿发实资处方正超浙政钉,逾期将不予受理。

2.项目案例团队需在2025410日前提交《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至学院(部门),由学院(部门)汇总后统一交至实资处实验科(行政楼207),学校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专家论证评审,择优推荐2-3项。

附件:1.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指南》

         2.高等学校虚拟仿真教学创新实验室项目申报书》

          3.《项目案例负责人信息统计表》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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