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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06日 浏览量:10 |
关于做好2025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 为加强实验室寒假期间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中心)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开展安全巡查,盯紧安全薄弱环节,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相关人员信息通讯畅通。 二、放假前,各学院(中心)要开展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强调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组织一次全面系统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包括实验室防盗、防火、防水等软硬件设施,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类化学品、管制类化学品、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病原微生物、气体钢瓶、加热设备和高压高电流设备等。实验室钥匙专人专管,涉及使用指纹锁的实验室,要及时录入实验室专管人员的指纹信息,删除已毕业或调岗人员的指纹信息,确保无关人员不能进入实验室。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应切断水源、电源、气源等,关好门窗确认安全后贴上封条。 三、做好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正常维护、保养管理工作,确保下学期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做好30万以上纳入省大仪平台管理的大仪设备使用管理,杜绝因假期原因导致省教育厅对我校90天以上、180天以上未开机设备进行通报。对涉及实验室改造、搬迁、设备安装调试等,要安排专人负责。 四、严格化学品管理,规范做好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类化学品、管制类化学品采购、入库、存储、领用和使用等工作。做好实验室废弃物分类收集与贮存,加强废弃物安全存放与依法处置,严禁将实验室危废物直接排入下水道,严禁与生活垃圾混装。 五、假期原则上不得安排高危实验,如须安排,要进行完备的实验预判及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向所在部门申请,所在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展相关实验。学生在实验室内开展实验时,指导教师须在场。 六、各实验大楼要加强对出入人员的管理,进入实验室要进行详细盘查和登记。 七、放假期间确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要在实验室开展相关工作的,各学院(中心)应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进行报批,同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强化实验过程的安全管理,做好登记、管理、巡查等工作。实验室使用完毕确认安全后,要及时贴上封条。 八、请各学院(中心)将本单位寒假实验室使用情况统计表和寒假实验室值班安排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及盖章后,于2025年1月9日前提交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电子稿发至方正超浙政钉,联系电话:8020346。
附件: 1.衢州学院2025年寒假实验室使用情况统计表 2.衢州学院2025年寒假实验室值班安排表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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