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2469次    发布日期:2013年04月15日
各系(中心):
2013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充分发挥教育厅科研项目立项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紧密结合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通过开展科学研究、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鼓励自由探索,开展基础性、原创性、地方特色性研究;鼓励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及技术开发工作;鼓励与企业合作从事研究。
二、项目类别
项目类别包括: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省教育厅项目主要资助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具有合理的梯队,项目申请者须是该项目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并在项目中承担实质性的任务。
(二)各类项目的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在单位的聘任期须覆盖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执行期。离退休教师、非学校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组,但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
  (三)申请项目要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符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已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经费预算合理。 
   (四)项目申请者已在承担教育厅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和教育厅项目的,不再给予一般项目立项。
四、申报办法
(一)2013年科研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络申报平台网址http://www.zjkysz.cn。有关申报表格请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或网络申报平台下载。
(二)申请者应填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简称《申请书》)并完成网上申报。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4月17日。请各位老师将申报材料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至邱建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