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的通知

浏览:1008次 发布日期:2013-06-21
 
各位老师: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78年6月4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课题申请•评审书》中所涉及的课题组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和亲笔签名方为有效。
    2.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课题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研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研项目。得到政府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等)资助的在研课题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的在研项目的研究者不得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3.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学校科研处将根据浙江省教科规划办的具体要求推荐上报。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4个学科。申请人应认真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依照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5.本年度除重点招标课题之外,不设指南。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6.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12-15万元,青年基金课题资助标准为10-12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平均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平均为2万元。申请人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确定申请课题类别,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并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一般按资助额度上限预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和教育部级课题互不贯通,申请人只能从中选一。
    7.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1-3年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其他类型研究课题可适当延长。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请见附件,也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单列学科栏目(http://www.npopss-cn.gov.cn)和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http://www.nies.net.cn)下载。
    2.课题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3.上交材料包括: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5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6份;电子版(课题汇总表只需发电子版)请发至OA系统信息员7信箱。
    4.7月8日前将电子版发至邱建国处(学校科研处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日)。
   
 
                                                                  建工学院办 
                                                                201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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