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校级新技术应用通识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415次 发布日期:2022-04-14


各学院(部门)

为优化学校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比例结构,提升学生新技术应用方面的能力,落实“两转两化”新举措,将最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激发学生学习、应用新技术的兴趣,根据《衢州学院新技术应用通识课程建设方案》(衢院教[2020]12号,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校级新技术应用通识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高水平应用性科学研究支撑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通过“企业出题、教师析题、学生答题”,将最新服务企业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建设一批新技术应用通识课程。

二、申报条件

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鼓励教师与企业共同开发,尤其博士工作站领衔的博士原则上必须开发新技术应用通识课程

三、建设要求

1.每门课程816学时,0.51学分。

2.课程建设的新技术领域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范围:人工智能技术与应用、大数据应用与云计算、物联网技术与应用、信息安全技术、数字经济、智慧农业、现代商贸、管理信息系统、智慧文旅、智能制造与生产、3D打印技术与应用、智慧教育、科学传播与科技管理、融媒体传播技术、智能设计与创作等。

3.课程建设期一年,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网址:http://qzu.fanya.chaoxing.com/portal)建课,不断丰富课程网站内容,如典型教学案例、微课、教学PPT等,供学生使用。

4.前期有建设成熟的课程,鼓励直接申报,经专家评审推荐可直接列入通识选修课备选课程。

5.具体建设要求详见《衢州学院新技术应用通识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四、立项数量及支持政策

1.本次计划立项10门左右课程。学校给予每门课程1万元经费资助,确定立项后划拨50%,建设期满经评审通过后再划拨50%的经费。课程教学工作量首次开课按课程系数2.0计算,后续开课按课程系数1.2计算。

2.校级新技术应用通识课程建设项目将作为校级产业学院建设考核的核心指标,并优先推荐省级及以上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申报。

五、申报程序

1.申报课程负责人填写《衢州学院新技术应用通识课程申报书》(附件2),报所在学院(部门)。

2.各学院(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及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向学校推荐申报的课程。

3.各学院(部门)将推荐申报的课程申报书(附件2)及《衢州学院新技术应用通识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稿(申报书Word版,汇总表Excel版和签字盖章PDF版)于427日前发教务处舒馨月钉钉。

4.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建设课程名单并予以公布。

5.联系人:舒馨月,电话:8028791

  

附件1:衢州学院新技术应用通识课程建设方案.pdf.pdf

附件2:衢州学院新技术应用通识课程申报书.doc

附件3:衢州学院新技术应用通识课程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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