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浏览:525次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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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加强考试管理,保证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1.公共课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2.各学院(部门)必须组织考前两会。组织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主题班会,学习《衢州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衢州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衢州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等文件;组织监考教师考前的考务培训会,学习《衢州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衢州学院教学差错、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衢州学院教师监考工作规程》等文件。各学院制定实施方案,并报教务处备抽查。 全校师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在命题、制卷、考试、监考、试场管理、重考与缓考执行、阅卷评分等方面违反《衢州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的人员,学校将按条例给予严肃处理。 3.专业课课程考试时间由各学院根据教学进程表安排,原则上在考试周内进行。公共课考试期间,各学院在保证教室和学生不冲突的前提下可安排其他专业课程考试。 4.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晚上:18:30-20:30。每位学生每天安排考试原则上不超过两场。 5.全校考试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26日。 二、考试的领卷和回卷 公共课考试的监考教师在开考前30分钟到教1-104教室领卷,考试结束后将试卷回卷到试卷袋上指定的地点。专业课考试领卷和回卷的地点由各二级学院负责落实。 三、阅卷及成绩录入 1.所有课程应该在考试结束后三天之内完成阅卷及成绩录入工作。 2.全校统考课程要求流水作业、统一评卷。 3.按要求(四舍五入取整)录入各项成绩(期中、期末、实验、平时等),各项成绩要有区分度,呈正态分布。 4.各课程卷面成绩及格率低于40%的要及时上报教务处,经评议后决定是否重考。 四、几点要求 1.各学院(部门)应在2022年6月2日(15周周四)前将专业课考试安排表、巡考安排表等以书面形式(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报教务处(并附电子版),考试安排表采用统一模板。请各学院在考试结束后组织专人进行期末试卷自查工作,教务处将到各学院抽查试卷及评分标准等考试材料。 2.各学院(部门)应严格审查学生的考试资格,对未办理注册手续,未按《衢州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参加听课、完成实验、提交作业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3.各学院(部门)必须每个考场安排二名监考人员,阶梯教室两个班合用一个考场时学生人数必须控制在66人及以下,并安排三位或三位以上监考教师。监考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清理、整顿考场,指挥学生就座,宣讲考试纪律。考试中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发现学生有舞弊行为,要及时让学生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签字,并及时报告教务处。 4.考试方式若采用笔试闭卷以外的形式,各学院(部门)在上报考试课程时应予以注明。所有考试日程一经安排,任何个人均不得擅自改变,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考试时间,须经有关学院(部门)考试领导小组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 5.监考人员应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并签名;监考完毕,监考人员应仔细清点试卷份数,并及时转交相应的考务办公室,考务办公室在接收学生考试试卷时,要安排人员认真清点,严防试卷丢失。 6.学生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为“身份证(或学生证)”。所有学生必须按规定携带有效证件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携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该课程以旷考论处。 7.凡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所有课程的缓考随该课程补考同时进行,未办理缓考手续者(突发性疾病等除外)一律以旷考论处。 五、特别提示 1.期末英语听力考试采用调频广播,接收频率FM79.5Mhz,2022年6月10日10:00-15:00试播,请通知各班学生按照上述频率范围提前自行购买专用接收机并测试,考试过程中一律使用耳机。 2.本次考试将使用视频监控系统,请各学院做好期末监考教师培训工作,避免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 3.根据校历安排补考在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第1周进行。
衢州学院教务处 2022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