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浏览:175次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1日 |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后整改工作,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2023年4月10日-4月28日(第9-11周)进行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内容 1.教学常规准备情况:课堂及实验教学材料、课程期中考核、教研活动记录、听课记录、作业布置及批改、实习环节的实习大纲、计划、实习实验报告、教授授课安排落实情况、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题材料及过程管理材料、毕业生第二课堂学分审核材料、2023届毕业生审核情况等。 2.专业认证申请和整改;二级学院专业认证开展进度,教学质量监控-反馈-改进的落实情况。 3.专业、课程建设: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情况;各类在线开放课程开设及建设情况;课程思政课程及项目建设情况。 4.教材、教改项目进展:省级、校级教材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展情况,各级教改项目完成情况。 5.申硕重点项目(专业、课程、教材等)建设情况。 6.实践教学:各类实践教学开展情况;学科竞赛组织管理情况及产业学院建设开展情况。 二、组织职责 教务处在主管教学校领导的直接指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学校教学督导组协助教务处对全校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各学院(部)负责本部门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三、工作安排 1.4月10日-4月21日(第9-10周),学院(部)自查阶段。各学院对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档案材料、作业布置及批改、实习实验报告、试卷、毕业设计(论文)、教研室活动、课堂教学及平时记录材料等全面展开自查;要召开审核评估专题教研活动,总结分析专业和课程建设、教师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集思广益,落实整改;召开学生座谈会,收集学生对于专业建设、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安排等方面的问题,针对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各学院要根据自查情况形成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上交教务处备案。 2.教务处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集中开展看课活动,对于课堂组织不规范的情况,将进行通报。 3.4月24日-4月28日(第11周),教务处将联合学校教学督导成立检查组到二级学院检查。检查组将听取各学院自查情况汇报,重点了解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现场抽查教学材料。 各学院(部)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结合审核评估专家指出的问题,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学生、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落实整改并解决问题,形成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闭环,促进教风学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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