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浏览:127次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8日 |
根据《中共衢州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经校党委同意,校党委巡察组将于2023年10月10日起,用1个月左右时间对建筑工程学院党委近5年来的有关工作情况进行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建筑工程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紧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结合建筑工程学院职能责任,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行政中心工作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对建筑工程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0-8015030,15067016810 联系邮箱:jjs@qzc.edu.cn 联系信箱:设专门联系信箱(3号实验楼3楼东面党务公告栏下方),也可直接向校纪委举报信箱反映(行政楼1楼大厅公告栏左侧)。 根据校党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建筑工程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特此公告。 校党委巡察组 2023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