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浏览:10次    发布日期:2026年11月02日

各学院(部):

为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于2026年11月2日-11月20日(第9-11周)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内容

1.教学常规运行情况:课程教学在超星、智慧树、在浙学等智慧课程平台的课前、课中、课后运行情况,作业布置及批改、课程形成性评价记录等;课程期中考核、实验教学材料;教研活动记录、教师听课记录、学院学生考勤汇总表;实习环节的实习大纲、计划、实习实验报告;学生带教材进课堂情况、教授授课安排落实情况;2027届毕业生毕业预审情况;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活动及青年教师培养情况等。

2.专业认证申请和整改:二级学院专业认证开展情况,包括认证申请培育建设情况、阶段性推进建设情况;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机制及落地情况。

3.专业、课程建设: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专业知识图谱、能力图谱建设情况;新专业、微专业建设情况;线上课程、智慧课程的开设、建设及线上资源审核情况;校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及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培育情况;习近平总书记分领域思想进专业教育推进情况、习近平文化思想融入专业教学落实情况、课程思政全覆盖落实情况;教学类视频拍摄审批情况;专业评估整改完成进度及台账。

4.教材、教改项目进展:省级、校级教材建设项目完成情况、教材使用审核情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展情况、教师主编教材审核情况,省级、校级教改项目完成情况。

5.实践教学与产教融合:各类实践教学及毕业设计(论文)开展情况;现代产业学院和产教融合示范专业建设情况及目前存在的困难。

6.学科竞赛:学科竞赛组织管理情况及A类、B1类学科竞赛的获奖情况以及目前存在的困难。

二、组织职责

教务处在主管教学校领导的直接指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学校教学督导组协助教务处对全校的教学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学院(部)负责本部门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三、工作安排

1.学院(部)自查(第9-10周,11月2日-11月13日)

1)关注第一课堂教学质量。着力推广使用超星、智慧树等智慧课程平台,优化教师教学手段和教学方式,实施“全过程记录评价”,努力提升过程性考核课程占比。

2)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对作业布置及批改、实验实习报告、学科竞赛、试卷、毕业设计(论文)、教研室活动、课堂教学及听课记录材料,以及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等教学档案材料的规范性、合理性等全面展开自查。

3)召开教研活动。各教研室要召开教研活动,总结分析专业和课程建设、教师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集思广益,落实整改;同时,召开学生座谈会,收集学生对于课程设置、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安排等方面的问题,针对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4)加强教学质量建设。对专业与课程、教材建设情况、产教融合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包括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微专业开设、专业认证进展情况、智慧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教育教改项目开展、教材建设情况进行自查。

2.教务处督查(第9-11周,11月2日-11月20日)

1)教务处将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第9-10周),集中组织开展看课活动,对于课堂组织不规范的情况,将进行通报。

2)教务处将于11月16日-11月20日(第11周)期间,联合学校教学督导成立检查组到学院(部)检查。检查组将听取各单位自查情况汇报,重点了解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现场抽查教学材料。

各学院(部)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学生、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努力发现并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落实整改并解决问题,形成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闭环,促进教风学风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奠定坚实基础。